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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最高法发文: 武汉8人散布的“虚假信息”并非完全捏造, 应予宽容 (1人在浏览)

山野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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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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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文: 武汉8人散布的“虚假信息”并非完全捏造, 应予宽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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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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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真假信息难辨。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一篇对疫情中谣言治理的文章,谈到武汉公安机关处罚8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的事件。文章认为,8名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主观上并无恶意,考虑到该类谣言在客观上对一定范围群体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有一定积极影响,且澄清该类事实较为容易,执法机关对这样的“虚假信息”理应保持宽容态度。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博发文谈“谣言”治理。

事情源于2019年1月底,一张网传微信聊天截图称“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对此,武汉市公安局1月1日通报,8人因散布上述不实信息,被警方依法处理。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微文章称,在武汉市公安机关处罚的8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的案件中,“如果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的确可以认定,鉴于新型肺炎不是SARS,说武汉出现了SARS,属于编造不实信息,且该信息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符合法律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给予其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有其正当性。但是,事实证明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但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谣言”,并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严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文章建议,执法机关面对虚假信息,应充分考虑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在主观上的恶性程度,及其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只要信息基本属实,主观上并无恶意,行为客观上未造成严重危害,对这样的“虚假信息”理应保持宽容态度。文章称,试图对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实的信息都进行法律打击,既无法律上的必要,更无制度上的可能,甚至会让我们对谣言的打击走向法律正义价值的反面。”

文章称,鉴于社会生活纷繁复杂,新类型谣言层出不穷,审查不同情形的行为,应结合其主观恶性与客观影响等情形综合判断。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迟到的公义。下令拘留并定义为“散布虚假消息”的主管领导该负何责?
 
不懂啥病又怎可乱叫呢 叫传染病不就得了吗 说话要小心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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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声鼓励。
感谢舆论中的正义网民。
希望领导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或许有些事一定要遵从少数不良领导的决定,希望恳求电白的官员,可以枪口太高一厘米,尽量让子民们,可以能,和谐活下。
 
最高院全文话里有话,暗藏杀机,你们不懂阅读而已。简单翻译就依然是官字两个口
 
包括楼主包括评论员,到目前为止,对于这件事我感觉没有一个人说到了重点!本次辟错谣应当关注的重点在于:官方辟谣抓人的目的,而不在于事情的真假!也就是说,这八位壮士讲了真话,但是不是官方愿意听到的话,传播的信息。与武汉早前的措施是不一致的:不传染不严重可控。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辟谣而辟谣,而是封锁消息!

另外还有人提到,将枪口抬高我不认同。该辟谣的时候是要辟谣的,明显的谣言、可怕的谣言不及时澄清,后果不堪设想!

一句话:辟谣主要还是看官方的动机和目的。单纯辟谣基本不会错。
 
包括楼主包括评论员,到目前为止,对于这件事我感觉没有一个人说到了重点!本次辟错谣应当关注的重点在于:官方辟谣抓人的目的,而不在于事情的真假!也就是说,这八位壮士讲了真话,但是不是官方愿意听到的话,传播的信息。与武汉早前的措施是不一致的:不传染不严重可控。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辟谣而辟谣,而是封锁消息!

另外还有人提到,将枪口抬高我不认同。该辟谣的时候是要辟谣的,明显的谣言、可怕的谣言不及时澄清,后果不堪设想!

一句话:辟谣主要还是看官方的动机和目的。单纯辟谣基本不会错。
顶你这个。
其实官方的动机不外几个:
一,封锁目的为了防止不可控。但事实证明,正因为今次的封锁才造成如今的局面。估计这个是当地政府最后悔最想不到的。
二,历来官字两个口,政府防言甚于防火。这个是历史问题,体制问题。
三,政府对舆论的把控历来是很严的,小方面的传言,可能不理会,但是重大事件,政府是不管是不是属实,先把控了再说。

以上仅是个人揣测,据历史的经验,人性上分析。
 
8位冒着被拘留被判刑危险也要把传染病信息告知国人,是你们见义勇为的行为唤醒了沉睡的国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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