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傻Bt @ 2011年01月20日 Thursday, 11:45 PM)
wkq138
从你写的案件情节上看
我建议你把这个帖子删除了
理由如下
1你的文笔不好,你不但不能把案件事实写清楚,甚至你还把那些关键的情节都写出来了。你不是在帮别人,你公开于网络,你这是在害人。
2违反了法律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不能因为你对法律缺乏认识而免责
3未满18岁不能成为免责的情节,只能是减轻或从轻。
分析你说的案件情节
主体 :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任能力
主观方面:明知是国家管制的枪支而私藏,属于直接故意
客体: 侵害了国家的枪支管理条理
客观方面: 实施了窝藏枪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