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张毅敏检察长:
我们是黎国强黑社会团伙案件的受害人邵振锋、邵振才、卓军、詹建周、陈锦丰、陈团。给您写信,内心非常沉重!曾认为茂名连续三届市委书记出事,几位副市长、原公安局局长、原检察院检察长出事,茂名官场上的人会引以为鉴、有所收敛,但真没有想到竟有人敢于顶风作案,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
针对2015年2月5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茂中法少刑初字第3号刑事判决书,即对黎国强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宣判,我们是不服的。故请您为我们主持正义,领导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进行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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